深圳又发钱了!最多可领5940元,非深户也能领!

发布时间:2020-09-11     作者:易通小易

其实主动离职也是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的

只要你是在今年3月份之后离职

无论是被动失业还是主动离职

都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最高可申领5940元!

下面就来看看具体要如何领取吧


申领条件


2020年3月~2020年12月期间,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①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990元/月;

②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97元/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补贴自申领之日起开始计算,按月发放。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例如你是从2020年9月份开始领取,那么最长可以领取到2021年2月份(假如在此期间一直未就业的话)。


另外,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还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申领渠道及流程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

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在网上申请,

免去线下跑来跑去的麻烦,

非常方便了!


搜索深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进入之后

选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登录后选择左侧菜单栏“失业保险”→“失业补助金待遇申领



受理审核


市社保局依托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和失业状态。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领人,审核不通过的,自审核完毕后5个工作日将不通过结果告知申领人。


当然也可以自己在“查询服务”-“业务跟踪查询”-“办结业务查询”中查看受理状态。



审核通过的,市社保局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2020年3月至本通知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


2、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补助金次月起按月进行网上领取资格认证,承诺出现停止领取情形时主动告知。失业人员通过自助渠道认证时,信息系统自动审核身份信息,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失业人员未按时认证的,当月失业补助金暂停发放,次月进行认证的补发上月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通过我市自助渠道补认证1次,连续2个月未办理资格认证的,自助渠道不再允许资格认房子证,需至社保服务窗口申请认证,说明情况。


3、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市社保局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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